Maxx - The Modern HTML template
学校首页 信息门户
  • 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 组织机构
  • 招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招生简章
    • 招生政策
    • 下载中心
  • 培养管理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培养方案
    • 导师队伍
    • 课程建设
    • 质量报告
    • 下载中心
  • 研工/思政
    • 通知公告
    • 研工新闻
    • 研究生风采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位点介绍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学科建设
    • 学科概况
    • 学科动态
  • 下载中心
    • 招生工作
    • 培养管理
    • 研工/思政
    • 学位工作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招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学院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次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三升”战略,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和创新体系建设,整合、优化科研资源,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形成浓厚科研氛围,提升科研核心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及事项说明

(一)此次遴选校级科研机构20个左右。实行限额申报制,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含实体科研机构)的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二)学校2007年和2010年设立并挂牌的校级科学研究机构如需继续运行,必须在此次申报工作中重新申报。如未重新申报,原有校级科学研究机构视作放弃并撤销。新申报的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不能与已有省、市科研机构(平台)及其研究方向重复。

(三)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应充分整合校内相关研究力量,有完善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建设和工作目标,以及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运行机制。

(二)具有一定规模和体量,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核心研究团队。成员之间具有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具备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具有稳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中长期研究计划明确。

(三)科研机构负责人应为本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职称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校内科研机构,其研究团队原则上跨学科组建。科研机构校内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内在岗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在相关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累。

(四)具备开展科研合作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条件及办公场所,成员能够承担与科研方向一致的相关科研任务。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费来源。

合作共建非实体科研机构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其设立条件还应由合作各方之间的合作协议进行具体约定,其基本条件如下:

(六)合作方之间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稳定的合作意向,各方按照技术需求、发展需要签订合作协议,在项目、成果、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实质性合作。

(七)合作各方具有长期的合作发展规划,联合开展合作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应符合国家、地方重大需求和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合作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八)有一支与拟合作研究方向较为一致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的学术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具有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九)多方联合共建科研机构的设立和冠名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十)合作方能够提供连续的研究经费支持,并进入学校财务账户。

(十一)主要成员应为我校在职人员。

    三、机构管理和支持政策

    (一)严格按照《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评估,实行不合格淘汰、竞争递补的动态管理模式。

(二)学校给予校级科研机构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学校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校级科研机构申报上级各类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机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二级学院(含实体科研机构)为单位提交,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书》《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报告》(合作共建的校级科研机构还需提交合作协议和建设方案)至研究生学院。其中纸质版需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做好申报答辩准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汇报PPT)。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地点:致远楼1804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261320

 

附件:1.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书

     2.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报告

 

 

                               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书.docx

附件下载:附件2: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设立申请报告.docx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平台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1年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的通知

招生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 湖南省教育厅
  • 湖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处(省学位办)
  • 中国研招网 · 学信网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

长沙学院 研究生学院 版权所有2025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邮编:410022